网站首页
单位简介
工作动态
政策法规
残联风采
办事指南
基层残联
自强助残
综合信息
咨询投诉
领导信箱
联系我们
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...
关于优先解决城乡低收入...
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...
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...
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...
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...
湖南省人民政府令
残疾人就业条例(国务院...
中共湖南省委、湖南省人...
办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...
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...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核发项目指南
作者:鼎城区残联 时间:2010-1-20 阅读:236 双击自动滚屏


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项目指南
事项名称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核发
事项类别
办理服务事项
办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
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》
受理机构
区残疾人联合会群宣股
决定机构
常德市残疾人联合会
办理条件
1、户籍地为鼎城区内的残疾人
2、符合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》条件
申请材料
1、在户籍所在地乡(镇)、场残联领取填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》
2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
3、本人二寸半身免冠照片两张
办理程序
一、受理
(一)岗位责任人:鼎城区残疾人联合会群宣股工作人员,电话:7377775
(二)岗位责任及权限: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,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:
1、申请事项依法不能审批者,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;
2、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即告知申请人;
3、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、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受理行政审批申请。
二、审查
(一)岗位责任人:鼎城区残疾人联合会群宣股工作人员。
(二)岗位职责及权限:
1、对申请人开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》,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等级鉴定;
2、对符合条件的,办理登记手续。
三、决定
(一)岗位责任人:常德市鼎城区残疾人联合会
(二)岗位职责及权限:符合法定标准的,签发同意意见,做出行政审批决定。不符合法定标准的,不予审批,将其申请材料退回,并说明理由。
办理期限
即办即发
收费情况
/
收费依据
/
表格下载
/
监督检查
鼎城区残疾人联合会  0736-7393333
咨询渠道
0736-7377775
责任追究
 
办公时间
及地址
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
上午:8:00-12:00    下午:3:00-5:30
地址:鼎城区残疾人联合会一楼
乘车路线
乘7、8、16、21、47、48路车
在线申报
正在建设中
状态查询
正在建设中
 
 

设为首页   |  加入收藏  |  联系我们  |  站点地图
2007-2008 版权所有: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残联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、转载
电话:0736-0000000(传真) 地址: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残联